关于无牢靠限期条约得这些问题你都知道吗???泉源:指尖HR 01 无牢靠限期条约的五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应与切正当定条件的劳动者签署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 凭证执法划定,,,在劳动者不保存违法违纪、不可胜任事情等用人单位可以扫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下,,,一连订立二次牢靠限期劳动条约后续订劳动条约的,,,劳动者提出或者赞成续订、订立劳动条约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牢靠限期劳动条约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连签署两次牢靠限期劳动条约后书面提出续签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的,,,用人单位必需订立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连签署两次牢靠限期劳动条约后,,,劳动者没有违法违纪以及不可胜任事情的情形且书面提出续签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的,,,用人单位拒绝并单方终止劳动条约的,,,违反执法划定,,,应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在第二次牢靠限期劳动条约到期前见告劳动者不续签劳动条约的属于违法扫除劳动条约 第二次牢靠限期劳动条约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终止劳动条约的权力,,,除非劳动者决议不续订劳动条约,,,或者提出订立牢靠限期劳动条约,,,不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应当订立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单位若发出不续签劳动条约通知书的,,,属于违法扫除劳动条约。。。。 四、劳动者未在第二次牢靠限期劳动条约到期前主张订立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的,,,劳动关系终止后再主张的,,,法院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二次牢靠限期劳动条约到期前,,,劳动者未书面主张订立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且在劳动条约终止后未继续在用人单位事情的,,,双方已经不具备签署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的实质要件,,,劳动者再主张签署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的,,,法院不予支持。。。。 五、劳动者在一连签署两次牢靠限期劳动条约后,,,选择仍续签牢靠限期劳动条约的,,,视为已经放弃与用人单位签署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的权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连签署两次牢靠限期劳动条约后,,,劳动者有选择签署牢靠限期或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的权力,,,仍续签牢靠限期劳动条约的视为对签署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的权力的放弃,,,法院对其主张用人单位应支付未签署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的双倍人为的请求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