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3

员工工伤复发回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泉源:指尖HR

现实事情中,,一些职工爆发工伤经治疗后保存工伤复发的危害。。。。。那么,,什么情形属于工伤复发???工伤复发后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01

什么是工伤复发???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职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固或相对稳固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泛起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运动性病灶和显着体征。。。。。

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一定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


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泛起缺血、坏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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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工伤复发能享受哪些待遇???


凭证《工伤包管条例》第三十八条、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工伤包管经办规程》第四十四条划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社会包管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歇工留薪期待遇。。。。。


治疗用度切合工伤包管诊疗项目目录、工伤包管药品目录、工伤包管住院效劳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判断委员会确认的装置使用辅助器械的用度期待遇,,从工伤包管基金支付。。。。。


阻止事情治疗休养时代,,由用人单位按歇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时代人为福利待遇稳固,,按月发给。。。。。


03

工伤复发由谁来确定???


凭证《关于实验<工伤包管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划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判断委员会确认。。。。。


04

工伤复发后可以重新申请劳动能力判断吗


《工伤包管条例》第二十八条划定:自劳动能力判断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支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以为伤残情形爆发转变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判断。。。。。


05

治疗工伤复发的医疗费报销与治疗工伤的报销标准比,,有什么区别???


凭证《工伤包管条例》有关划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包管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划定的工伤待遇,,并没有针对工伤复发情形举行待遇标准区分。。。。。


06

特殊问题


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危险所在单位扫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金和就业津贴金的,,工伤包管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包管待遇,,原则上由工伤职工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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